什麼是專利?
專利是發明專利權。 換句話說,專利是產品或流程的專有權,它通常提供一種新的做事方式,或為問題提供新的技術解決方案。
要獲得專利,有關發明的技術信息必須在專利申請中向公眾公開。 專利擁有人可以根據共同商定的條件許可其他人使用其發明。專利擁有人也可以將其發明權交給其他人,然後他們將成為該專利的新擁有者。
一旦專利到期,保護終止,也就是說發明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其發明而不侵犯專利權。
專利權根據其申請國家區分。 一般來說,專有權僅適用於其申請國家,其他人可隨意在專利擁有人沒有申請的國家使用其發明。
申請類型
- 標準專利
標準專利不能在香港直接申請,必須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或英國專利局提出申請, 在收到形式審查通知書後的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交第一階段申請。
- 第二階段:專利在中國、歐洲或英國授權公告後的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交第二階段申請。
- 短期專利
短期專利可直接在香港申請,但須提交由下列其中一個當局發出的檢索報告:-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 歐洲專利局
- 英國專利局
- 《專利合作條約》委任的各個國際檢索局(如:美國、日本、韓國、西班牙等)
- 外觀設計
- 註冊外觀設計,即可獲得權利阻止他人製造、輸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註冊產品。註冊外觀設計保護新設計形狀、裝飾及視覺美感,但不包括保護功能和使用方法。
- 各種產品的外觀設計均可申請註冊,如電腦、手提電話、紡織品、珠寶、手錶等。
中國專利法規要求,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外觀設計,應當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時,必須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申請類型
- 發明專利: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 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可應用的新技術方案
- 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可應用的新設計
優先權
專利申請人就同一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外觀設計自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根據該外國與中國簽訂的協定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優先權。
專利由各國國家專利局授予。申請人如需獲得多國專利權,可通過《巴黎公約》或其他地區專利組織(例如:歐洲專利局、歐亞專利組織、非洲知識產權組織等)提出地區專利申請,亦可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專利合作條約》(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提出國際專利申請。 此外,為協助申請人根據市場拓展計劃精準申請,康栢還提供多個海外國家及地區的專利申請服務。
申請類型
不同國家及地區的專利類型劃分有所不同,舉例如下:
- 中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 香港:標準專利、短期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 美國:美國專利、美國外觀專利
- 日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 歐洲:歐洲專利、歐盟外觀設計
PCT國際專利體系
專利合作條約(PCT)方便申請人在國際上尋求對其發明的國際專利保護,幫助專利局作出專利授予決定,便利公眾查閱這些發明中涉及的豐富技術資訊。根據PCT提交一件國際專利申請,申請人可以同時在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尋求對其發明的保護。
PCT所需資料
- 申請書
- 發明的名稱
- 申請人的姓名、地址
- 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地址
- 擬申請專利類別
- 國際申請的申請日、申請號及申請專利類別(如適用)
- 申請委託書
- 專利文件*